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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处理违纪和利益诉求相互交织举报件

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: 作者:贺瑞林

当前,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和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,纪检信访举报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,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、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,并表现出违纪问题和利益诉求问题相互交织的特征。针对新情况、新特点,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,妥善处理此类信访问题。

处理纪检信访举报件的机制保障

完善纪检信访办理机制,查办问题不含糊。成立信访件处理集体研究分析小组,定期召开会议,研判信访反映的利益诉求背后是否有违纪问题,以及违纪问题的属实性和可查性。

建立信访协调回访机制,解决问题不打折。对群众反映问题梳理分类,区分情况逐一处理;对息访罢诉的信访人员及时回访,注意发现问题、查找不足,巩固调解成果。此外,对回访中发现的困难信访群众,采取政府和社会救济、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,使群众感受到关怀和温暖。

运行信访责任追究机制,处理问题不拖拉。对不认真办理信访举报、不认真落实接访责任等问题,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加大对信访举报工作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,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失职渎职、不认真解决信访问题等行为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处理纪检信访举报件的方法支撑

督办审核。采取“提纲”督办方式,就信访件反映的违纪问题和利益诉求进行认真梳理,形成信访初核“提纲”交承办单位,并由承办单位逐条、逐项对照核实。

联查联审。采取集中办信的方法,组建联查联审办信小组,除包信领导和信访件主办人员外,建议抽调群众利益诉求的单位人员参与办信,确保群众利益诉求得到妥善处置。

复查复核。检查和寻找办信工作的疏漏点,信访人对处理结果和复查结论的质疑点,做足功课,用证据说话、靠“铁证”服人。

处理纪检信访举报件的具体措施

查处违纪问题,实现惩防并举。对没有违反党纪的,组织给予澄清;对情节轻微、不够给予党纪处分的,通过谈话、函询等方式,对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实施信访监督,及时了解、提醒、批评;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纪的,坚决立案调查。

拓展工作思路,解决好群众利益诉求。对经查属实而不予追究纪律处分,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,且信访人对原处理意见不服或受理单位久拖不决的问题,组织实施信访听证,客观公正地解决群众反映利益诉求问题;对发生在基层的信访问题,通过在街道、社区设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,畅通群众在基层反映问题的渠道,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,使其能够表达和维护自身权益。